一、服務對象
(1)提供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時,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,15歲以上(或國民中學畢業)之求職者為服務對象。
(2)經職業重建窗口人員評估具就業動機與意願,且生活自理能力無虞之身心障礙者或職場適應困難之身心障礙者。
(3)經就服中心相關單位轉介具工作意願之身心障礙者,或職場適應困難之身心障礙者。
(4)需要協助申請與轉介職務再設計及輔具補助之身心障礙者。
(5)願意提供工作機會且適合身心障礙者之廠商。
二、申請辦法
(1)至職業重建服務窗口進行申請職業重建服務
1.彰化縣政府勞工處8樓服務台或勞工福利科
2.彰化縣各鄉鎮就業服務台
3.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及各承辦單位
(2)經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評估後轉介支持性就業
三、聯絡窗口
https://labor.chcg.gov.tw/01intro/intro05.asp
(1)彰化縣政府勞工處-勞工福利科(職重個管專線)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|
(04)753-2485 |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楊小姐 |
(04)753-2487 |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陳小姐 |
(04)753-2486 |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王小姐 |
(04)753-2490 |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陳小姐 |
(04)753-2637 |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廖小姐 |
(04)753-2491 |
(2)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林先生 |
(04)8963-820#111 |
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/賴小姐 |
(04)8963-820#170 |
支持性就業服務員/張先生 |
(04)8920-970#10 |